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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5年師鐸獎請各一級學術單位及學生事務處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說明事項,於本(105)年3月21日(星期一)前送本校人事室彙辦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2月18日臺教高(五)字第1050021793號函辦理。
二、請貴單位依旨揭要點辦理遴選及推薦後,填具推薦表連同特殊優良事蹟證明文件資料(推薦表記錄欄位內請敘明遴選經過及結果,確按填表說明依式填寫及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並請依據老師之優良事蹟判定,於推薦表格之組別勾選屬行政組或教學組),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本校人事室彙辦。 
三、有關被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推薦單位確實嚴格審查。
四、旨揭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評選推薦表與填表說明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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