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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6條修正條文

主 旨: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6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4年12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9661號令公布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500297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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