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相關簡章如附件
主 旨: 檢送「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1份,請鼓勵同仁及其眷屬暨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並於105年2月23日(星期二)前依說明四將作品送達指定地點彙辦,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0400564461號函辦理。
二、 105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三、 部屬機關(構)學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各類選送作品請依作品類別及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附表1、2、3,作品規格如與規定不同,將不予收件。
四、 收件作業方式如下:
(一)部屬機關(構)與國立大專校院:請送本部人事處郭庭妤小姐,電話:(02)7736-5941。
(二)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送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彭依萱小姐,電話:(04)3706-1533。
五、 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含附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gpa.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