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
主 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0月1日總處培字第1040048094號函辦理。
二、 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6條、「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8條及第16條書表之修正發布,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實務分配作業情形,修正旨揭規定。
三、 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10月30日局力字第097002623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 檢附原函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