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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修正

主 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以中華民國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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