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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自103年5月7日生效

主 旨: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自103年5月7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068450號函轉行政院同年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3239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評量、考核獎懲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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