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2條、第15條修正
主 旨: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2條、第15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5月18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500421232號函辦理。
修正總說明1050527.pdf
1050527修正對照表.pdf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二條、第十五條修正條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