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考試院為落實文官核心價值,型塑優質組織文化,激勵公務人員提供良善公共服務,請貴機關(構)學校自行規劃符合公共服務日理念或公益服務相關之活動,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考試院105年3月9日考授銓管二字第1054079385號函辦理。
二、 查聯合國於2002年訂定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UN Public Service Day),並設立聯合國公共服務獎(UN Public Service Award),於6月23日當週表揚各國提供創新優秀公共服務措施之機關,藉此激發世界各國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2012年適值聯合國公共服務日10週年,為與國際接軌,考試院與行政院共同宣布設立每年6月23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並經內政部將該節日納入該部全球資訊網之國民曆中公告周知。
三、 按我國公共服務日之設立,在使公務人員自我省思公部門提供之公共服務有無缺漏,激發公務人員加強創新、敬業的為民服務精神,有效提昇人民幸福感。爰請於105年6月23日當週前後,自行發想辦理符合公共服務日理念或設立目的之相關活動,使「積極、關懷、熱忱、奉獻」的公共服務精神內化成為全國公務人員之基本信念,並可適度結合形塑文官優質組織文化推動方案之活動,倡導關懷、主動承擔之新文官理念,冀將文官核心價值深化為機關組織文化,以打造高效能政府並提升國家競爭力。又舉辦上開活動時,請於適當處加註「6月23日公共服務日」之相關文字或活動標誌,以廣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