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保保險費率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調整,影響預算編列一案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105年1月1日起依精算結果調整,因涉及預算編列,請配合於105年預算(人事費)中籌編支應,請查照。
10409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