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保、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發給之相關給付一案

主旨:銓敘部函,依勞工保險條例(以下簡稱勞保條例)請領之傷病、失能、死亡給付,與依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發給之受傷、殘廢、死亡慰問金抵充規定,應自104年6月30日起適用一案,檢附該來函影本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