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招募會務人員1名一案

主 旨: 有關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招募會務人員1名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1月19日陸人字第105000026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公務員轉任海基會服務,依「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現任公務員以辭職方式轉任至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自轉任後繼續任職現仍在職者,得向最後任職之原服務機關申請回任,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