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通過者,得於104年3月20日前提出敘獎之申請

主 旨: 有關通過「10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任職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獎勵案,請依客家委員會函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依客家委員會104年2月24日客會文字第10400030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