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以下簡稱實務訓練輔導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案

主 旨: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以下簡稱實務訓練輔導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103年7月25日公訓字第1032160545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3年7月25日公訓字第10321605452號函辦理。
  二、 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係由保訓會委託各用人機關(構)學校辦理。茲為因應實務作業需要,及配合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以下簡稱考核要點)規範內容,經保訓會擬具旨揭實務訓練輔導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以103年5月19日公訓字第1032160456號函請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經參酌各機關建議後,於同年6月26日召開保訓會內會議研商,並經同年7月15日保訓會第9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三、 本次共計修正5點規定、2件附表及增訂1件附表,其修正原則及重點摘述如次:
     (一)依據各機關建議及因應實務作業需要:
     1、有關訓練期間工作指派,刪除「及所占職缺之職務說明書所定工作內容」,增訂「並列入實務訓練計畫表」文字。(第3點)
     2、就實際輔導執行方法與密度予以詳細規範,並賦予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得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機制。(第6點、附表1實務訓練計畫表、附表2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酌作文字修正)
     3、有關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應於受訓人員報到7日內以電子郵件傳送實務訓練計畫表至相關機關之規定,修正為「於受訓人員報到7日內傳送至保訓會列管」。(第7點第2款與原第1款文字整併,餘款次遞移、附表1實務訓練計畫表酌作文字修正)
     4、增訂受訓人員如有特殊異常情事之處理原則,及附表3實務訓練期間特殊異常情事通報及輔導紀錄表。(第7點新增第4款)
     5、配合第7點第4款第2目之修正內容,增列「實務訓練期間特殊異常情事通報及輔導紀錄表」之文字。(第8點)
     6、刪除「保訓會應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各訓練計畫相關規定,確實審核各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所送實務訓練計畫表,…」及「國家文官學院應就各機關(構)學校傳送之實務訓練計畫表建檔列管,並定期檢視,…」之規定。(第10點第2款、第3款刪除,原第4款款次遞移)
     7、增訂「保訓會得於實務訓練期滿後,辦理受訓人員訓後成效調查。各申辦考試機關亦得比照辦理,並將調查結果函知保訓會。」(第10點新增第3款)
     8、實務訓練計畫表刪除「受訓人員職稱、職系、職務列等」,及「是否須參加基礎訓練」欄位。(附表1實務訓練計畫表)
     (二)配合考核要點修正:實務訓練考核項目內容酌作文字修正,並修正有關考評等級之分數級距說明。(附表2實務訓練輔導紀錄表)
  四、 旨揭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修正施行後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除各該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另定實務訓練相關規定並經保訓會核定者外,均應依修正後之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規定辦理;至刻正於實務訓練中之考試錄取人員,其實務訓練之實施,併請參酌修正後之實務訓練輔導要點規定辦理。
  五、 旨揭實務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