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國外進修執行作業規定」部分規定

主 旨: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國外進修執行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103年7月4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7月4日總處培字第10300388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