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03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初審評選作業,請依式填復評審表並推薦102年1月至12月間經採行確具效益之建議案(各類組限推薦1件),於本(103)年4月1日(星期二)前送本校人事室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25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025294號函辦理,有關旨揭要點、評審表及教育部函請逕至本校人事室/最新消息/一般項下載。
二、本年度建議案類組區分如下:
(一)「創新經濟與科技發展」類組:包括服務業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創新產業等發展策略、活力經濟、促進就業、擴大公共建設、推動稅制合理化、維護租稅公平、改善所得分配、提升金融稅務作業效能及科技研發創新、產業價值創造等。
(二)「廉能政府與優質文教」類組:包括廉政革新、制度鬆綁、人權維護、組織改造,及藝術人文、文化創意、教育革新、終身學習、產官學合作、國際交流合作、培育與延攬人才、建構人才優質環境等。
(三)「為民服務與社會關懷」類組:創新為民服務、食品安全衛生、精進醫療體系、族群融合、多元文化、性別平等、兩岸合作、災害防救,及建構社會安全網、照顧弱勢、長期照護、社會救助等社會關懷政策等。
(四)「永續環境與地方治理」類組:包括推動節能減碳、綠能產業、國土利用、生態家園、環境永續發展等環保政策,及健全地方制度、提升城市競爭力、都市更新機制、均衡城鄉建設發展、強化地方自治機能,及推動地方政府共同辦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資源整合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