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等2項規定,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該會為應實務作業需要,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等2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3年2月21日生效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2月21日公評字第1032260083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請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