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3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1份,請於103年3月5日(星期三)前依說明四將作品送達指定地點彙辦,歡迎同仁及眷屬暨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月3日總處給字第10300193011號函辦理。
二、本(103)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三、部屬機關(構)學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各類選送作品請依作品類別及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簡章附表1、2、3,作品規格如與規定不同,將不予收件。
四、收件作業辦理方式如下:
(一)部屬機關(構)與國立大專院校及本部退休人員:請送本部人事處郭庭妤小姐,電話(02)77365941。
(二)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賴靜慧小姐,電話(04)37061543。
五、美展簡章及附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gpa.gov.tw/)下載。